為适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宿遷市中心城區學校面向普通高校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正式事業編制)58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師範類專業畢業生(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進行招聘。其中:
擇業期内(畢業後兩年内,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内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的留學人員。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曆等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
(5)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資格複審、考試、考察和公示、體檢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教育局網站和相關高校就業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崗位簡介表、考察标準、體檢标準等)。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通過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所有報名者免收考試費用。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3月25日9:00-12:00,地點在哈爾濱師範大學松北校區(哈爾濱市利民經濟開發區師大路1号)崇師樓D區102室(01-12崗)、103室(13-40崗)。
報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附件 1)中的專業、學曆及其他要求等,于規定時間内攜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有效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1.報名表(一式兩份);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于同一張紙);3.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4.師範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範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或《成績表》;5.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6.本人2寸照片2張。
上述1-5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複印件。
(三)考試
考試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在資格審查當日通知到考生(拟定2023年3月25日下午筆試,3月26日面試)。考試方式根據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情況确定(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學科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招聘崗位,其中01-07崗、23-40崗如果達不到開考比例,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開考),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筆試,内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教學基礎知識,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确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演課形式,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其中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開考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考試結束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面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确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在考試結束後即組織實施,通過個别訪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範圍。考察合格人選為拟聘用人員,簽訂三方協議,并在學校就業信息平台進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無異議人員作為入圍體檢環節的人選。
(五)體檢和聘用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内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人選,在宿遷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各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由宿遷市教育局決定不予錄用。體檢、聘用時間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環節考生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體檢、聘用等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再進行人員遞補。
(六)聘後管理。拟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内,聘用人員不得調動、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标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
本公告由宿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89575(宿遷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監督電話:0527-84389663(宿遷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監督與審計處))、0527-84359053(宿遷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附件:
2.附件2:面向普通高校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3.附件3: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宿遷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