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适崗人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體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等文件精神,海安市教體系統2023年春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31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範圍和數量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海安市教體系統2023年春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網(www.haianedu.net)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3月至2005年2月期間出生。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2023年畢業生資格複審時可暫不提供;但須在聘用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5.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其他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位)認證書。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上述報考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非2023年畢業生,網絡報名時,須在《報名表》“其他信息”欄目中主動說明相關信息,否則審核不通過。
(2)資格條件中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和《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确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确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政違法和刑事犯罪記錄的人員。
(3)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的人員。
(5)海安市教育體育系統編制内教師以及2023年畢業的海安市鄉村教師定向師範生。
(6)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9月30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7)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海安教育信息網(http://www.haianedu.net)。
(二)報名程序
1.報名、照片上傳。報名、照片上傳時間為2023年3月28日09:00~3月30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B)。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3月28日09:00~3月31日17:00。海安市教育體育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從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海安市教育體育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8918039、0513-88935369。陳述申辯時間為2023年3月28日09:00~4月1日16:00。對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為2023年3月28日09:00~4月1日17:00。
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後或資格初審通過後,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繳費确認。繳費确認時間為2023年3月28日09:00~4月2日10:00。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通過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筆試費100元。考生須使用微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超過繳費截止時間繳費的視作報名無效)。完成繳費确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4.招聘崗位變更和改報名。報名結束後,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崗位簡介表》規定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教育信息網予以公告。
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2日15:00~18:00。應聘人員需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三)準考證打印
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并經繳費确認的應聘人員,請于2023年4月6日上午9:00至筆試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請妥善保管準考證,在筆試、資格複審等環節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确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應聘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曆學位認證書)上專業完全一緻,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将根據有關規定分别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産生的後果自行承擔。
4.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資格複審、面試組成,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
(一)筆試
1.筆試内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30%)和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占70%)。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4月8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3.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資格複審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布。
(二)資格複審
1.資格複審對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确定參加資格複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複審),不足3倍的按實确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逾期不參加資格複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2.資格複審時間、地點。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對外公布。
3.領取面試通知書。通過資格複審的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4.資格複審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截至報名尚未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3)《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截至報名尚未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2021年、2022年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複印件,同時現場簽訂《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承諾書》(附件2);
(5)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人員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6)教師資格證書原件、複印件及驗證報告(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2023年畢業生資格複審時可暫不提供;但須在聘用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7)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資格複審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現場資格複審和簽訂《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承諾書》。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資格複審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資格複審人選遞補。經複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複審的海安市教育體育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複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本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複審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同遞補)。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後,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海安市教育體育局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複審遞補人員名單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複審合格人員。應聘人員需随身攜帶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形式:
(1)崗位代碼“18-20”(中學體育)、“36-37”(小學音樂)、“38-40”(小學體育)、“41-42”(小學美術)及“47-49”(幼兒園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面試由模拟上課和技能測試組成。按模拟上課成績占60%,技能測試成績占40%計算面試成績。模拟上課教學内容為報考崗位相應教材範圍内的内容;技能測試内容詳見《海安市教體系統2023年春季公開招聘教師部分崗位技能測試内容》(附件3)。
(2)其他崗位,面試采取模拟上課形式,教學内容為報考崗位相應教材範圍内的内容,模拟上課成績即為面試成績。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後保留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和考察
1.體檢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按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規定的體檢項目與标準執行。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人員體檢還需執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标準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人員确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确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等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組織實施,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
(二)公示和聘用
1.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的拟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後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 拟聘用人員現場擇校(具體時間、地點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布),按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員依次自主選擇單位。本人未按時參與或未選擇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擇校後由招聘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将有關材料經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後,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于2023年8月底前與拟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内因拟聘用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拟聘用人員已經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解決。
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學曆、學位證書和與報考崗位要求相适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2個月内取消其再次應聘我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
(三)遞補
本次招聘除資格複審外,其他各階段均不實行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8918039、88935369(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監督電話: 0513-88931651 (中共海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海安市監察委員會派駐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
1.海安市教體系統2023年春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3.海安市教體系統2023年春季公開招聘教師部分崗位技能測試内容.pdf
4.關于實施“海安名師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見(摘要).doc
海安市教育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