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校園招聘教師



為加大優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關精神,結合濱海教育實際,現就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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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開招聘計劃140名。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見《濱海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和《濱海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2)。可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上查詢。


二、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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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3月1日以後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應相應教師崗位工作要求。

5.志願在濱海縣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

6.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崗位學科一緻且不低于崗位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持有已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的證明,或提交個人承諾書,承諾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報考職中專業課教師崗位不受教師資格限制,但須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解聘。

7.具備《濱海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資格條件中“專業”目錄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等執行。

8.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曆和學位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和相關高校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濱海縣人社局、教育局在揚州大學、江蘇師範大學分别設點實施公開招聘。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選擇就近考點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3日-14日(8:30-11:30;14:00-17:00)

報名地點:揚州大學荷花池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N101宣講室(揚州市大學南路88号)。聯系人:徐老師,13401702728;程老師,19851529530

江蘇師範大學泉山校區西教2号樓1樓大廳(徐州市銅山區上海路101号)。聯系人:周老師,13851113113;魏老師,17802668340

考生現場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報名表1份(見附件3);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參加相應教師資格認定的證明,或個人在2023年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的承諾書。

4.2021屆和2022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以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2023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

上述報名表、相關證明及證書複印材料一律用A4紙。

本次考試免收考試費用。

(三)資格審查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海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核工作。所有崗位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内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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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筆試,3月15日下午14:30-16:00;面試,3月16日下午14:30開始,筆試和面試具體地點現場通知。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2比例确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入圍。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内容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形式為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儀表舉止、愛好特長等綜合素質(報考特殊教育學校崗位的考生面試須以手語與考官進行交流)。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所有崗位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按50%計算。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五、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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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崗和簽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并簽訂《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

(二)體檢和考察。所有簽約人員均須參加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分别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要求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資格自然取消,簽訂協議失效。

(三)公示。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對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

(四)聘用。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後,按規定與拟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六、回避與監督



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第七章第36條規定實行回避。

濱海縣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1。



七、招聘工作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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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盡事宜,由濱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濱海縣教育局0515~84222407,聯系人:周老師。

附件:1.濱海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濱海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3.濱海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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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xls

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xlsx

濱海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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