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沛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公告
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優化人員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教師179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23年沛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公告、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衆号(沛縣人社發布)上進行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招聘對象、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沛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二)年齡條件: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間出生)。
(三)學曆學位條件:應聘人員須為本科及以上學曆,且取得相應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曆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證明。
(四)教師資格條件:應聘人員須取得與崗位相适應的教師資格證,詳見《崗位表》。
(五)戶籍條件:本次招聘不限戶籍。
(六)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資格條件中“專業”按《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滿三年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5.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要求不得從事教師職業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http://58.218.171.3:8100;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5月5日09:00-5月10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5月5日09:00-5月11日17: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5月5日09:00-5月12日17:00;
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5月5日09:00-5月13日17:00;
繳費時間:2023年5月5日09:00-5月15日17:3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考,應按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确、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确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沛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确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産生的後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将随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僞造學曆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将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内,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内繳納筆試報名費用100元,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未按時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2.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沛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後,可适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發布網址上進行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申請退還報名費用或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3年5月17日14:00—17:00。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确導緻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報名确認、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用等導緻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将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可在考試前3天内,自行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招聘對象為2023年畢業的沛縣籍鄉村定向師範生的崗位,隻進行筆試。
音樂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7211001、07211002、07311001)、美術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7213001、07313001)、高中民族傳統體育教師崗位(崗位代碼07412002)需參加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其他崗位均需參加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專業知識,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複習用書。
筆試時間:2023年5月27日。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點設在沛縣。
應聘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衆号(沛縣人社發布)上公布。
2.資格複審
筆試閱卷結束後,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确定參加資格複審的人員名單(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确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資格複審的時間、地點、相關要求以及參加資格複審人員名單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衆号(沛縣人社發布)。
進入資格複審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内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複審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2023年畢業生可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複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但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曆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國(境)外學曆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複印件;
①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往屆畢業生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ntce.neea.edu.cn),且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②2023年畢業生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4)《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他簽訂過勞動合同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複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資格複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當場領取面試準考證,按面試準考證要求參加面試。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緻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複審為不合格。資格複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
遞補人員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另行發布。
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在1日内向沛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3.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衆号(沛縣人社發布)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見面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攜帶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形式為模拟授課。封閉備課30分鐘後當場模拟授課15分鐘。
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後,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4.專業技能測試
報考音樂教師(崗位代碼07211001、07211002、07311001)、美術教師(崗位代碼07213001、07313001)、高中民族傳統體育教師(崗位代碼07412002)的應聘人員,另需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應聘人員根據課題要求及本人特長,在規定時間内進行專業技能展示,由評委當場評分,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後,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攜帶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證和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準考證進入考場。
專業技能測試具體辦法:
音樂教師崗位:①現場演奏鋼琴并自唱(曲目自選);②現場演奏除鋼琴外的其他樂器(樂器自帶、曲目自選)。兩項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總時間10分鐘。
美術教師崗位:人物速寫,考試時間15分鐘。
高中民族傳統體育教師崗位:①身體素質(20分):立定跳遠;②專項素質(40分):左右豎叉,正踢腿,騰空飛腳,側空翻;③專項技術(40分):拳術或器械任選一套。總時間15分鐘。
5.總成績計算方法
招聘對象為2023年畢業的沛縣籍鄉村定向師範生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30%+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30%(三項成績須換算成百分制納入總成績計算)。
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
其他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應聘人員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在筆試、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選崗人員名單(招聘對象為2023年畢業的沛縣籍鄉村定向師範生的崗位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并列者,按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并列者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并列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其他崗位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結束後,7個工作日内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衆号(沛縣人社發布)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五)選崗
沛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選擇具體工作崗位。同一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并列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選崗順序)。崗位一經選定,個人不得更改。
應聘人員簽字确認後,因應聘人員明确放棄或其他原因導緻的空缺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僅在空缺的崗位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六)體檢考察
選崗結束後,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體檢、考察。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标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标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号)規定執行。體檢所産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複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後2個工作日内申請複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複查人員組織複查,體檢結果以複查結論為準。
體檢結束後,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将告知應聘人員拟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及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沛縣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複核,對應聘人員作出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七)公示
沛縣教育局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員,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公告發布網站對拟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拟聘用人員姓名、學曆、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拟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應聘沛縣教育系統教師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沛縣教育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後,均不進行遞補。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沛縣教育局審核後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拟聘用人員應在用人單位或沛縣教育局規定時間内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内自行負責處理。因拟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五、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次招聘工作進度及崗位空缺情況請及時上網查詢,本次招聘隻有招聘公告、拟聘人員名單、核減或取消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衆号上同時發布,招聘工作其餘的進度信息均隻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衆号公布。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沛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沛縣教育局咨詢電話:0516—89618362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16—68867373
沛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電話:0516—68869398
沛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郵箱:pxjwpzdsjjz@163.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沛縣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