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連雲港市灌雲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新教師招聘公告(48名)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等文件規定,灌雲縣教育局所屬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48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灌雲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灌雲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yun.gov.cn/)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7年4月19日至2005年5月30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曆人員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并審核。
(七)資格條件中的學曆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曆,須取得相應學位。具有國(境)外學曆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材料。
(八)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适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九)具備與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也可參加應聘,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十)本次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相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灌雲縣事業編制管理,享受灌雲縣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順序分兩站進行:
第一站:江蘇師範大學
第二站:淮陰師範學院
每一站現場資格複審結束後報名截止,灌雲縣教育局會根據崗位報名情況,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數并組織考試。第一站招聘結束後未招滿的崗位,第二站繼續接受報名。
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原則上将核減或核銷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由灌雲縣教育局申請,經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連雲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後,可适當降低開考比例。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内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時間另行通知。每站招聘崗位報名、開考、招聘後崗位空餘情況将在灌雲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五、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灌雲縣教育局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即日起接受報名,每一站資格複審前一天12:00網絡報名截止。報名網址:連雲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台“灌雲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聯系電話見《崗位表》。
灌雲縣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平台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确等導緻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确認報名資格導緻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如對資格初審意見有異議,須在本站報名結束前向灌雲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聯系電話見《崗位表》。
2.現場報名:資格複審當天相應的時段内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攜帶《灌雲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資格複審地點現場報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灌雲縣教育局将以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緻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真實準确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采取網絡報名的人員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3.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别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确、有效。應聘人員應确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灌雲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确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将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僞造學曆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将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内,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後,将在灌雲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其中:全日制在讀的學生(除2023年應屆畢業生外)不得報考。非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在讀學習經曆,并保證聘用後可全職在崗工作。灌雲縣教育局将根據崗位工作要求,對非全日制在讀的報考者情況進行鑒别。如報考者虛報、瞞報、漏報在讀學習經曆或具體學習形式,影響灌雲縣教育局資格審核的,将取消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4)《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11月30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3年11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資格複審
1.時間、地點
第一站:2023年5月5日上午08:30-11:00,江蘇師範大學泉山校區西教2号樓(大學生就業招聘大廳)203室。
第二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聯系電話:見《崗位表》。
3.資格複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兩張。
(3)學曆學位證書。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複印件;非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4)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複審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須在本站報名結束前向灌雲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
崗位代碼A01-A08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崗位代碼A09-A31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由灌雲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未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内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筆試
1.筆試内容: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不指定複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雲縣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号查詢。
(三)面試
崗位代碼A01-A08崗位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崗位代碼A09-A31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拟招聘的人數,在3:1範圍内确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1.面試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及能力、基本素質、舉止、儀容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
2.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争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争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崗位代碼A01-A08崗位的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崗位代碼A09-A31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内在灌雲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七、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拟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确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崗位代碼A01-A08崗位,組織加試;崗位代碼A09-A31崗位則按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加試由灌雲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灌雲縣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标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号)執行。
八、公示
灌雲縣教育局将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拟聘用人員名單将在灌雲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拟聘用人員姓名、學曆、專業、畢業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拟聘用人員明确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雲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備案後不再進行遞補。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相對應教師資格證書,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未能在規定時間内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将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内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監督和舉報
灌雲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組對本次招聘工作負責監督,監督電話:0518-80519139。
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8659212。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雲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20230420183830613.doc20230420183826282.xls20230420183834519.doc
灌雲縣教育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