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适應我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需要,充實教師人才隊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32名(事業編制)。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省教育廳和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号)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号)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23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計算方法下同)。
3.本次招聘部分崗位面向2023年畢業生招聘。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資格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4.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曆、學位、專業、資格證書等其他條件(含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國〈境〉外及港澳台地區學曆、學位證書的人員)(詳見《崗位表》)。除上述第三條中明确學曆(學位)證書和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可放寬情形外,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的資格證書。
參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面試時間:2023年1月7-8日)的人員,面試成績合格的可以報名。但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
5.應聘人員在崗位要求的學曆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曆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專業類别劃分參照《2023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
6.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有關要求,其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一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11月20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應聘人員需同時具備上述條件方可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願報名、公平競争、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
2023年5月16日——5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漣水縣教育體育局。
3.報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确認的辦法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報名者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1份(用A4紙正反打印,除手寫簽名外,其他内容均須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複印件,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複印件及《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複印件。
(4)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證件照3張。
(7)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8)取得國(境)外及港澳台地區學曆、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曆認證書。
其中2021年、2022年畢業至今未就業的應聘人員,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畢業當年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複印件、空白的就業協議書原件和複印件、未繳納社保證明。參加基層服務項目按應屆畢業生報名的應聘人員,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現場報名确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資格審查
由漣水縣教育體育局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繳納報名費100元/人。完成繳費确認的考生,方視為報名成功。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不能按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不予報名。
報名結束後,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崗位表》規定開考比例倍數的崗位,按比例核減相應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3年5月21日。
(二)筆試
筆試由漣水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
1.筆試範圍: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2023年5月27日。報名成功人員請于2023年5月26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3.筆試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到達考場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漣水縣政府網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确定:筆試結束後,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音樂教師、體育教師、美術教師和中職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教師崗位為5倍)的比例确定參加面試人選。若進入拟參加面試範圍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音樂教師、體育教師、美術教師和中職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教師崗位為5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确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對明确表示放棄的拟參加面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漣水縣政府網公布,公布後不再遞補。
2.面試形式:面試由漣水縣教育體育局組織。面試采用模拟上課的形式。包括:①備課。考生根據指定的教學内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稿,備課時間為1小時。②模拟上課。考生根據設計的教學方案進行模拟上課,上課時間為10分鐘。評委根據考生上課内容和測試标準進行評價。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3.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四)技能測試
報考音樂教師、體育教師、美術教師和中職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教師崗位的考生還須參加技能測試,報考其他教師崗位的人員不需要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由漣水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
1.技能測試人選确定:面試結束後,報考音樂教師、體育教師、美術教師和中職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合格者進入技能測試環節。
2.技能測試方式:詳見《2023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方式》(見附件6)。
3.技能測試時間:與面試時間相同。
4.技能測試地點及要求:詳見《技能測試通知書》。技能測試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5.總成績計算和公布: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時,所有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有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4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其他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在漣水縣政府網公布。
(五)體檢
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有技能測試的取技能測試成績高者;無技能測試或者技能測試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組織加試,取加試成績高者;下同)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确定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
下列人員須在體檢前規定時間内提供相應材料:①在職在編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4);②在職不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4)及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檔案托管證明(見附件5);③待業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檔案托管證明(見附件5)④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有效證明的,将取消其體檢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在漣水縣政府網公布。
體檢工作由漣水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标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号文件執行。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漣水縣教育體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四、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确定為拟聘用人員,并在漣水縣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内辦理相關手續。
拟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拟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結束後,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造成計劃出現缺額的崗位,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後不再遞補。
應聘崗位代碼為06-54崗位的,由漣水縣教育體育局組織,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拟聘用人員依次進行自主選崗;如果總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選崗;如果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抽簽決定選崗順序。
聘用審批備案後,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自主約定服務年限等事項。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後規定時間内未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書的被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
五、咨詢電話
漣水縣教育體育局:0517-82380380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衆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漣水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0517-82399098
漣水縣人社局:0517-82380779
本公告由漣水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