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市建湖縣部分中小學、公辦幼兒園2023年教師招聘公告(89名)

為适應我縣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關于開展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現将建湖縣部分中小學、公辦幼兒園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教師89名(含12名2023屆建湖籍鄉村定向師範生),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建湖縣部分中小學、公辦幼兒園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

3.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學曆、學位要求,專業要求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2年版)》和《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2023年畢業生”是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适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的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4.崗位代碼202、203、209、210實習指導教師和崗位代碼501、502幼兒園教師年齡要求不超過35周歲(1988年6月17日以後出生);其他崗位年齡要求不超過30周歲(1993年6月17日以後出生)。

5.應聘人員教師資格證及其他要求具體見《崗位表》中“其他資格條件”。

6.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身心健康,能适應崗位要求。

三、報名安排

1.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确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http://jh.zp885.top:47009(鹽城市建湖縣教師招聘系統)。應聘人員可通過電腦訪問“鹽城市建湖縣教師招聘系統”網址,個人注冊後即可報名(須記住登錄賬号和密碼)。

(1)報名、照片上傳:

2023年6月17日9:00—6月22日16:00;

(2)資格初審:

2023年6月17日9:00—6月23日12:00;

(3)陳述申辯:

2023年6月17日—6月23日期間9:00—16:00;

(4)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

2023年6月17日9:00—6月23日18:00;

(5)繳費确認:

2023年6月17日9:00—6月24日12:00。

2.網上确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内,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如對資格初審結論有異議的,須在2023年6月23日16:00前向建湖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後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微信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确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後,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于考試結束後第2—3個工作日到建湖縣教育局辦理減免考務費登記手續,統一退還報名費。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确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4)未按時在網上确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确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本人①有效居民身份證;②學曆、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202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聘人員,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确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2021、2022年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名,還須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無法提供,則需提供畢業後未就業承諾書);④高校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⑤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需根據崗位要求提供相應的承諾書);⑥貼有照片的《報名表》。

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①身份證;②本科及以上學曆、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需根據崗位要求提供相應的承諾書);④工作經曆證明,也可以使用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清單(參保證明、繳費明細)代為證明(無工作經曆要求的不需提供);⑤報考崗位代碼202、203、209、210實習指導教師的,還需提供與報考崗位相應的證書之一: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獲得教育、人社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省賽三等獎及以上;⑥貼有照片的《報名表》。

歸國留學人員另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上傳材料每張圖片不超過300KB,所有圖片總大小不超過5M。

(2)建湖縣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初審結論有異議的,請在2023年6月23日16:00前向建湖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面試前将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

(3)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将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6月24日14:00—18: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任何方式的報名。對少數緊缺專業确實難以形成競争的崗位,經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可适當降低開考比例。

(4)每人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内,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畢業生;

②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③《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人員(距服務期滿不足6個月除外)。

四、考試和資格複核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幼兒園教師、足球專業教練、器樂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崗位面試時還需加試專業技能。筆試、面試的總分均為100分,均設60分為合格線。考試由建湖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确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具體事宜将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筆試準考證在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使用,請報考人員妥善保管。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結束後,考生可憑姓名、準考證号等信息在“鹽城市建湖縣教師招聘系統”查詢筆試成績和名次。

2.确定面試人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各招聘崗位拟聘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試人選(如出現末位同分情況,則一并跟進。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确定面試人選。

3.資格複核

面試前,建湖縣教育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複核。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确、完整、有效。經複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核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複核意見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複核的建湖縣教育局提出陳述申辯。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僞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将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因資格複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棄權出現的空缺,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複核人選。

4.面試

通過資格複審的考生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見面試人員公告(登錄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①面試内容及形式。

幼兒園教師、足球專業教練、器樂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崗位采取上微型課教學加專業技能考核形式進行。其餘學科隻需上微型課教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微型課和專業技能考核分值分别為70分和30分,足球專業教練、器樂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崗位微型課和專業技能考核分值分别為40分和60分。

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未達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個招聘程序。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5.總成績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成績的60%之和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比例計算後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後計算總成績。

鄉村定向師範生總成績按招聘考試成績占比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占比30%和國家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占比30%的方法計算綜合成績,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後計算。

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考察、選崗

1.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每個崗位拟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由建湖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标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建湖縣教育局及相關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因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導緻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學科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考察(若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3.選崗。對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體檢、考察合格考生,在報考的縣城或鎮區崗位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具體就業崗位(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抽簽确定選崗順序)。不按規定要求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資格。選崗結束後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選崗結束後,拟聘用人員名單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及時向建湖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根據相應情況作出相應的書面承諾)原件等相關材料,以便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由招聘學校按規定與拟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規定期限内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聘用人員均列入全額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所有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前将個人檔案寄送至建湖縣教育局教育檔案室。個人檔案未按時轉入者,暫停辦理進編和工資初定手續。

八、回避

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号)第七章第36條規定實行回避。

九、招聘工作監督

建湖縣紀委監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對此次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15-80600072。

十、招聘政策咨詢

建湖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負責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5-86232117(建湖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本公告由建湖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建湖縣部分中小學、公辦幼兒園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pdf

附件2:建湖縣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3:個人誠信承諾書.doc

                                              建湖縣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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